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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政策


 

補考機制

  1. 適用對象
    • 三至五年級:中國語文、英國語文、數學或常識科任何一科不及格之學生。
    • 六年級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三科或總平均分不及格者(涉及畢業評核)。
  2. 成績計算
    • 補考分數不會取代第一次考試成績,亦不影響呈分試或成績表評核,只作升留班或六年級畢業/肄業的參考資料。
    • 所有學期評分均以原始考試分數為準。
  3. 流程與支援
    • 符合資格學生將獲安排溫習輔導,其後進行補考。
    • 因病或其他合理原因缺考者,需提交證明文件申請補考。